唯獨,不喜歡他,是假。
她是喜歡他的,他能感覺到。
他一心在工作上,不代表他沒心,她的好他都知道。
而他之所以答應離婚,是因為她的理由確實合理,恰當。
他不講感情,只講事實。
她說的事實沒有問題,他確實沒有做到自己該做的,這樣下去是耽誤她。
她很好,三年婚姻,她一切都做的很好,無可挑剔。
這樣好的她,他沒有道理耽誤。
可他沒有想到,他會后悔。
他不是離了誰便不能活,更不是一定要非誰不可。
這世間之事有諸多選擇,作為商人,他更是明白。
他可以再找一個如常寧一樣的女人,于他來說不難。
但是,和她離婚,他沒想過再找。
以前覺得結婚是人生必經,他該結婚,但經歷一次婚姻后,他覺得人生并不是一定要有婚姻。
三年婚姻如同他沒結婚前,沒有任何變化。
這樣是否結婚,于他來說已全然不重要。
他無必要再結婚。
可是,他沒有想到,他所認為的沒有任何變化在離婚后開始一點點顯露。
枕邊不再有一個人,不再有她細細的呼吸,家中不再和她纖細的身影,不再有她溫柔的話語,原本冷冰冰的別墅因為她的存在而有了溫度,有了熱鬧,卻因為她離開,一切沉寂。
很奇怪的,一切只是恢復如初,但他的心卻不同了。
都說習慣成自然,他習慣了她。
那么,她離開,他習慣了亦如常。
可在這三年里,她在無聲中一點一滴浸入他的人生,沒有掀起任何波瀾,無知無覺,甚至什么時候和他的血脈相融都不知道。
而當她離開時,亦悄無聲息。
但是,卻在無聲中帶走了他的血脈。
這樣的他怎么還能恢復到以前?